来源:人民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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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布时间:2017-05-17
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 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安排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安排,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,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、权责明确、政企离开、治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偏向,积极适应国有企业革新的新形势新要求,坚持党的领导、增强党的建设,完善体制机制,依规则范权责,凭据功效分类,掌握重点,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协调运转、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。
《意见》明确,坚持深化革新、党的领导、依法治企、权责对等的基来源则,2017年年底前,国有企业公司制革新基本完成。到2020年,国有独资、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大都的董事会,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,完成外派监事会革新,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;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,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、善于经营、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,培育一支德才兼备、业务精通、勇于继续的董事、监事步队;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的法定职位越发牢固,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,企业民主监督和治理明显改善;遵循市场经济纪律和企业生长纪律,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担危害、自我约束、自我生长的市场主体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从理顺出资人职责、增强董事会建设、引发经理层活力、完善监督机制、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主体权责,健全以公司章程为焦点的企业制度体系,依照执规律则和公司章程,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机构、股东会(包括股东大会)、董事会、经理层、监事会、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,包管有效履职,完善切合市场经济纪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,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。
《意见》要求,要做好组织实施事情,各地区、各相关部分和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基础上,实时总结经验、分层有序实施、做好相互衔接,全面推动依法治企,有序推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各项事情。